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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玩无人机撞伤骑车路人 父母被判赔偿19万

8月4日,浙江嘉兴。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无人机撞伤路人事件。据了解,余女士沿着秀湖公园环湖道路骑车健身,与11岁的涛涛操控的无人机正面相撞,导致余女士摔倒受伤。经司法鉴定,余女士构成十级伤残。事发后,秀洲区交警大队出具《非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认为,涛涛在公园内道路上操控遥控飞机,妨碍道路自行车骑行安全,其行为导致余女士受伤,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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