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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这样“收”快递、外卖,违法!(2)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案例三:敲诈勒索外卖商家

周某与刘某合谋,通过某平台订餐后,在收到的外卖中放入蟑螂,以吃了外卖后身体不适、去诊所看病等为由,先后敲诈多名被害人钱财,所得赃款予以均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判决周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判决刘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法官提醒:从业人员应提高警惕依法维权

1、在涉快递、外卖类犯罪中,侵犯财产权利类犯罪占绝大多数,犯罪分子多为利用被害人对财物的管理不慎实施犯罪。因此,快递、外卖从业人员工作时应注意妥善保管商品,货物不要随意堆放,在送货间隙养成随手上锁习惯。

2、快递、外卖从业人员在寄收物品时,要注意钱货交付一致,及时开箱检验,到付商品出现支付异常时要提高警惕,与多方沟通联系核实情况,严格执行交易程序,不要轻易提前交付商品,若遭遇疑似诈骗,必要时应报警处理。

3、快递、外卖从业人员在遭遇疑似敲诈行为时,不可抱有息事宁人心态,应当积极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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