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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这样“收”快递、外卖,违法!

近来,随着快递、外卖行业的发展,与其相关的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呈增长趋势,且作案手段也不断升级。虚构、虚签快递进行定向盗窃、敲诈勒索外卖商家........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涉快递、外卖类犯罪案例中,有的犯罪分子利用程序漏洞牟取非法利益,而被害人防范意识不强,案发后存在怕麻烦或怕被报复的心理,往往选择息事宁人,导致诈骗、敲诈勒索类犯罪在极低的成本下屡屡得逞。人民网整理了相关案例,以作提醒。

案例一:虚构交易盗走手机

周某虚构收件人及收件地址,在某网络平台以货到付款方式下单购买某品牌手机1部,当该手机被送至其工作的快递站点并分配给其他快递员派送时,周某趁他人不备,将该手机装入自己的配送车盗走,后将手机销赃。经价格评估,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4499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周某系自首,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故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决周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案例二:“买”手机诈骗快递员

2019年,赵某使用虚假身份通过某平台购买手机1部并约定货到付款,后向快递员虚构其与卖家已协商取消由快递公司代收手机货款,骗取快递员在其未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向其交付某牌手机1部,后快递公司赔付手机卖家货款人民币7600元。

2021年,赵某再次采用类似手段,骗取快递员在其未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向其交付某手机1部,意图采用类似手段骗取价值人民币7500元、29000元的手表共两块。后因赵某被民警抓获,快递公司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将手表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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