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莉霞被双开 严重违纪违法遭查处!2026年2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原主席王莉霞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王莉霞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显示,王莉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多项纪律规定。她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时阳奉阴违、自行其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追求享乐;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家风不正,对家属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莉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王莉霞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公开简历显示,王莉霞,女,蒙古族,1964年6月生,辽宁建平人,1985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教授。她曾在西安统计学院经济统计系执教15年,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等职。在此期间,她在陕西财经学院、厦门大学攻读在职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今年以来,又一名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在任上被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8月22日下午通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王莉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08-22 22:58:59内蒙古就王莉霞被查表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王莉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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