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莉霞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权力滥用终受严惩!2026年2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原主席王莉霞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二十届中央委员王莉霞的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发现,王莉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违背“两个维护”,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时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贪慕虚荣、追求享乐。此外,她还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她还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家风不正,对家属失管失教,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莉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王莉霞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王莉霞出生于1964年6月,蒙古族,辽宁建平人。1985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教授。她在西安统计学院经济统计系执教15年,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等,期间先后于陕西财经学院、厦门大学攻读在职研究生,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2026年2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原主席王莉霞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王莉霞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2026-02-12 15:02:49王莉霞被双开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王莉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08-22 17:19:39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王莉霞被查今年以来,又一名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在任上被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8月22日下午通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王莉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08-22 22:58:59内蒙古就王莉霞被查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