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李先生通过北京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签订了一份名为“某长寿保险产品计划”的合同,并缴纳了第一期保费200万元。当他仔细阅读合同时,发现一个令人震惊的条款:1000万元本金要等到他年满105周岁才能支取,五年后只能每年领取少量红利。多次协商无果后,李先生将该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业务员在明知李先生的投保需求是短期理财、五年支取本金的情况下,故意隐瞒核心条款,导致李先生陷入错误认识并签订合同,构成欺诈。密云法院最终判决撤销保险合同,要求保险公司退还李先生2,000,010元的保险费。
李先生此前曾在该业务员处购买过四份理财型保险。对于105岁才能取出本金的条款,人们不禁质疑这种保险的意义何在。显然,这不是产品设计的问题,而是产品与李先生的需求不匹配。作为专业的业务员,应该准确理解客户意图,提供专业服务。
做保险不能只顾眼前利益,保险公司应有机制防止纠纷。业务员为了一时考核可能走捷径,但保险公司应当站在客户一边,确保合同符合客户的真实意图。当客户上门协商时,保险公司应有纠错机制,避免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发生。如果保险公司及时处理相关业务员并退还费用,完全可以避免上法庭。
个别业务员欺骗客户,结果保险公司站在了错误的一边,损害了自身的信誉。公众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度不高,是因为一些案例显示,保险公司在销售时夸大收益,理赔时又找出各种理由拒赔,导致频繁发生纠纷。涉事保险公司应吸取教训,规范出售保险产品的流程,重建公众信任。
在北京,一名男子通过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购买了一份价值上千万的保险,第一期就支付了200多万元。业务员告诉他这些钱可以随用随取,但后来他仔细阅读合同后发现,要到105岁时才能取回本金
2026-02-11 13:18:04投千万买保险105岁才能取北京密云法院审理了一起退保纠纷。过去几年,李先生通过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投保了四份理财型保险,都是“到期可取、随用随取”的类型,因此建立了深厚的信任。2024年6月30日,业务员向李先生推销了一份大单
2026-02-11 11:16:28男子买千万理财险到105岁才能取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