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子55天被丈夫施暴女子已提离婚 法院受理案件。近日,河北张家口桥西区一名女子产子后50多天被丈夫施暴的监控视频引发关注。1月7日,受害人王女士被鉴定为轻微伤,张家口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对涉事男子古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和罚款500元的处罚。处罚决定书显示,古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
据媒体报道,王女士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段时长36秒的监控视频。监控画面显示,2025年12月10日,一名男子在餐桌旁殴打女子,两名老人在场劝阻。视频中,男子将女子摔倒在地,并进行殴打、拖拽。其间,男子还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
王女士在社交平台上自述,事发时是她产后55天,她因为卧室太冷,挪动了一台空气净化器,丈夫对她进行了殴打。她的母亲上前劝阻时也被拽倒,导致膝盖受伤,整个过程约20分钟,男子还拿刀威胁。王女士表示,视频中的男子是她丈夫古某,两位老人是她母亲和婆婆。2024年她与丈夫经朋友介绍相识,不久后她到古某的公司帮忙。她怀孕后二人登记结婚,儿子于2025年10月出生。据王女士讲述,事发当天,她感觉空气净化器吹风有些冷,让丈夫移走空气净化器,二人发生争吵后发生了监控视频所显示的情况。
当天,王女士因被拖拽、殴打,身体不适,当即报警并联系了120急救。随后,她和婆婆一起被送到医院就诊,之后她独自留在医院。王女士被诊断为脑震荡、头部外伤、腹部损伤、多处软组织挫伤和换气过度综合征。被打后,她身心受到了极大打击,向古某提出离婚,但男方没有回应。
王女士出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12月10日13时许,古某与妻子王女士发生家庭纠纷,后冲突加剧。期间,古某对王女士进行殴打,致王女士受伤,经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为轻微伤。因古某的违法行为有较严重的后果,根据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古某从重处罚。根据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古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该决定书出具日期为2026年1月7日。
王女士称,她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1月29日,王女士告知媒体,1月13日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具体开庭时间还需等法院安排。“他到现在没有联系我,没有露面,也没有表态。”王女士表示,这次诉讼她希望法院判决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