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涉毒未成年违规售右美沙芬获刑 诊所老板非法牟利被判七年。廖某森,男,1970年10月8日出生,是四家诊所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者。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15日期间,廖某森明知右美沙芬已被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管制,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核实购药者身份且无医生开具处方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诊所内,由他本人或安排的护士以每盒50元的价格向刘某华、廖某萍、肖某义等26名涉毒人员(其中包含4名未成年人)违规出售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共计509盒,每盒含24片,每片含右美沙芬15毫克,共计含右美沙芬183.24克,非法获利25388元。
法院认为,廖某森明知右美沙芬已被列为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仍在其经营的诊所内贩卖氢溴酸右美沙芬片,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他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依法应从重处罚;但因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廖某森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件的一审判决书。被告人李某因传播淫秽视频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扣押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2025-12-30 14:38:39男子向好友传播涉淫秽视频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