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丢失80克金牌寻找无果后返程 网络发酵待好消息!近日,广西的张先生在湖南省衡阳市南岳衡山风景区游玩时丢失了一块重80克的金牌。1月24日下午,他联系了景区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并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视频寻找。
随后的四天里,张先生几乎每天上山搜寻,徒步里程累计超过50公里。景区派出所也动用金属探测仪协助,但均无结果。其间,张先生公开承诺愿以金牌市价一半作为酬谢,景区亦发布6666元悬赏,然而除了一些要求“先打款后提供线索”的私信外,仍未获有效信息。
张先生表示,丢失金牌时没有感觉到。这几天他一直在衡山寻找但没有找到,已于28日开车返回广西。他说:“我们实地寻找多次无果,也没啥信心能在那里找到了。”由于在衡山每天都要开支且无法工作,张先生决定回归正常生活,等待是否有好消息传来。
张先生怀疑金牌可能被捡走。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评论区调侃称“如果是我捡了,肯定不还”。对此,长沙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研指出,捡到遗失物不归还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拾得人应当返还权利人或送交有关部门,私自占有无法无据。该金牌重量为80克,市场估值约10万元,其价值已达到“侵占罪”立案标准。如果拾得者拒不交出,失主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刘研律师还表示,张先生此前承诺按当日金价一半给予酬谢,该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拾得者临时要求增加赏金,失主有权拒绝;若以拒不归还相要挟强行索要高价,则可能涉嫌敲诈勒索。此外,若事后证实张先生虚构丢失事实进行炒作,其行为可能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甚至构成诈骗,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近日,广西男子张先生在社交平台发消息,称自己1月24日在湖南南岳衡山景区丢失了一个重80.08克的黄金吊坠,多日寻找无果且已报警。张先生表示,该吊坠是他之前买给自己的生日礼物,购买价格为50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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