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餐饮店因逃税被罚74万余元,店铺回应 正常营业无可奉告!1月6日,广东汕头一家名为“创新土鸡”的网红餐饮店(主体为汕头市创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逃避缴纳税款被税务部门处以74.81万元罚款,此事引发了广泛关注。据信用中国官网显示,该公司因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构成逃避缴纳税款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受到处罚。
该店铺账号“创新土鸡火锅”是当地知名的网红餐饮品牌,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新海街道,以鲜切鸡肉火锅为特色,吸引了大量网红和明星前来打卡,在抖音平台拥有53.7万粉丝。当地市民表示,这家店常年生意火爆,经常需要排队,甚至有食客从东北慕名而来。
近年来,该网红店铺老板以其浓眉大眼、穿着人字拖和红色工服的形象在门口迎宾,成功打造了个人IP。在店铺账号发布的视频中,老板声称“只此一家,没有分店和加盟店”,通常从早上排队到凌晨一点半,平时一天能卖出几千只鸡,节假日时销量可达上万只,有时还会更多。
1月6日下午,记者致电该餐饮店,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店铺正常营业,对于偷税漏税罚款是否补缴的问题,对方未予回应。
一名业内人士分析称,餐饮行业、零售行业以及直播电商等高频现金业务越来越成为税务监管的重点。此次汕头网红餐饮企业被罚,提醒其他企业应加强税务合规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影响企业发展。
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指出,任何企业都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餐饮行业作为民生行业,部分网红餐饮企业客流量大、交易频繁,更应规范财务核算,如实申报纳税。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税收监管,对偷逃税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维护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偷税行为的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包括伪造、变造、隐匿账簿、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虚假纳税申报等方式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常见的手法有将收入转入个人账户隐匿、拆分收入骗享税收优惠、通过现金交易逃避申报等。税务机关对偷税行为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网红餐饮店因逃税被罚74万余元,店铺回应 正常营业无可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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