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男生被邻居驾车故意撞死,凶手听到量刑建议死立执才道歉 正义终得伸张!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一名20岁的高三学生张俊豪被邻居王某桂蓄意撞成重伤,一年后失去生命体征。1月5日上午,家属得知王某桂被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2025年11月3日下午,该案在响水县人民法院完成一审庭审,但未当庭宣判。张俊豪的母亲张女士介绍,张俊豪是她的小儿子,当时正在备战高考。他们一家住在乡里一栋自建的民房内,距离学校骑电动车只需10分钟。2024年5月29日下午1时许,张俊豪从学校回家吃完午饭返回途中,被36岁的邻居王某桂驾驶轿车故意从身后撞倒。张俊豪被送往医院抢救,一直处于脑死亡状态。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他还是于2025年7月29日下午4时许不幸去世。

张女士表示:“左盼右盼,终于等到了出结果的这一天!张俊豪终于可以安息了!”1月5日上午,在盐城当地的一家看守所,被告人王某桂被判处死刑。家属提供的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决王某桂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