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刘某因走私毒品案二审裁定结果已出,辽宁高院驳回刘某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刘某的辩护律师收到二审裁定书后,前往看守所会见了刘某,刘某表示将继续申诉。

刘某原是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因安排特情人员从境外购买大麻而被控犯走私毒品罪。沈阳中院一审认为,刘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伙同他人走私毒品入境,情节严重,构成走私毒品罪。刘某在上诉中称,其作为禁毒大队负责人,依法发展特情人员,在控制下交付开展侦查,无犯罪主观故意,没有犯罪事实和危害结果,应改判无罪。但辽宁高院并未采纳刘某及其辩护人的意见。
沈阳中院查明的事实显示,2023年6月,刘某与沈洪(化名,另案处理)商定,由沈洪通过社交软件联系境外人员购买大麻,刘某提供收货人、联系电话和地址用于收货。同年6月至9月,沈洪联系的贩卖大麻人员先后三次从泰国邮寄包裹至刘某提供的地址,刘某自述这些包裹内没有大麻。同年11月30日,该贩卖大麻人员再次从泰国邮寄包裹至上述地址。12月18日,包裹到达快递柜后,刘某安排两名辅警取件,被现场布控的禁毒侦查人员当场控制,从包裹内提取并扣押疑似大麻植株4袋共计160.25克。12月21日,侦查人员又根据刘某的交代,将另一件包裹扣押,从中提取疑似大麻植株24袋共计1352.09克。经鉴定,前述共计28袋疑似大麻植株中均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2024年3月15日,刘某经检察机关办案人员电话通知到案。
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禁毒大队原副大队长刘某因涉嫌走私毒品罪被控。2024年10月14日,沈阳中院一审判决刘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刘某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25-10-15 09:02:43禁毒大队长涉走私毒品获刑3年半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禁毒大队原副大队长刘某因涉嫌走私毒品罪被控。2023年6月,刘某与沈洪商定,通过社交软件联系境外人员购买大麻,并提供收货人、联系电话和地址用于收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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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09:20:28辅导员强奸女学生获刑3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