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张某在已经掌握赵某可能遭受性侵的相关线索,且明知赵某属于特殊保护群体的情况下,并未坚守执法原则。他不仅没有劝阻邓某的错误决定,反而示意其拨打报警电话撤案。随后,张某向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反馈称“经了解其老婆赵某并未发生强奸”,完全违背了出警现场了解到的基本事实。更严重的是,张某既没有将这起疑似强奸警情向单位领导汇报,也未按照派出所刑事案件办理的明确规定,将案件移交至对应部门进行后续侦查办理,而是任由这起侵害案件不了了之。
正是这一系列的严重失职,让本应受到法律制裁的丁某逍遥法外。在第一次性侵未被追责的情况下,这名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愈发嚣张。时隔一年多后,丁某再次将魔爪伸向了毫无反抗能力的赵某,对其实施了第二次性侵。直至此时,这起被搁置的侵害案件才重新进入公众视野,而民警张某的失职行为也随之暴露。
2024年6月10日,经宿州市人民检察院电话通知,张某前往检察机关接受询问,其玩忽职守的相关事实被逐一查清。同年8月,萧县人民检察院以张某犯玩忽职守罪向法院提起公诉。11月28日,萧县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该案的一审判决书。法院审理查明,张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警情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法定职责,致使被害人赵某的合法权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鉴于张某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有悔罪表现,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从轻处罚意见,最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案件公开后,迅速引发网友的广泛讨论与强烈关注。有网友直言:“特殊群体本就处于社会弱势地位,需要法律和执法者的双重保护,而张某的行为相当于亲手打开了伤害的大门,让受害者陷入二次危险,这样的失职令人愤怒。”也有网友从执法规范角度提出质疑:“报警撤案并非个人想撤就能撤,尤其是涉及性侵这类严重刑事案件,且被害人无自我防卫能力,民警有义务核实真相、推进侦查,张某的操作完全违背了执法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