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甲被送往医院治疗。从医学角度,她活了下来。但心理上呢?没有人知道她在病床上经历了什么样的恐惧和创伤。事后,许某某支付了刘某甲住院期间的全部医疗费用,并取得了她的谅解。他们和解后分手,各自回归生活。
然而,对许某某来说,失去刘某甲是不可接受的。同年8月,许某某再次出现在刘某甲经营的养生馆,看到一个男子在店内。这对许某某来说是一个信号——刘某甲的生活中出现了新的人,她在继续她的生活,离他远去。许某某扬言要让刘某甲“不好过”。这种威胁让刘某甲心生恐惧,最终决定就此前被许某某捅刺一事报警。
这里有一个看似矛盾的地方需要理解:为什么刘某甲在被捅刺、被送入医院、收到死亡威胁的时候没有报案,反而在事后两个多月后,因为一次言语威胁才报警?这需要理解家暴受害人的心理模式。当许某某在现场表现出悔意和道歉的时候,刘某甲曾经对他抱有希望——也许他会改变。人们在面对曾经的伴侣时,往往会保留情感的余地。她可能在想:也许我应该再给他一次机会。也许这一次他真的认识到了错误。这就是家暴中常见的“和解-再虐待”的循环。但许某某没有改变,他只是在调整策略。当他发现刘某甲有了新的生活方向、自己即将永远失去对她的控制时,他用新的威胁来试图重新获得控制。正是这一次新的威胁,打破了刘某甲对“改变”的幻想,让她最终选择了报警。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法院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许某某的行为是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法院分析了行凶的工具、手段、部位。一把水果刀,针对胸部的致命位置——这些都指向了对生命的威胁。在一般的家暴中,施暴者的动机和目的大多是“控制”受害人,而非“摧毁”受害人。但在当施暴者认为将彻底失去对受害人的控制时,动机可能会发生质的改变——从控制转向消灭。在本案中,许某某曾经多次发送死亡威胁短信,表明他对刘某甲有过反复的、固化的杀害念头。案发时,他认为将完全失去对刘某甲的控制——她要离开他,生活中出现了其他的男人,一切都表明她在远离他。在这种认知下,许某某做出了选择:既然无法继续控制她,那就“永远控制”她——通过杀害。更能反映其杀人故意的细节是:许某某在行凶后试图当众自杀。这不是伤害人之后的理性逃脱,而是一种“同归于尽”的念头。这进一步印证了他的杀人故意。
8月25日,演员姚晨对“河北孟村女子疑因家暴去世”事件表达了愤怒。她发文称:“无法无天,残忍至极!‘家暴’这个词让暴力行为的危害性被‘温情’化。‘家’不应成为暴力行为的保护伞
2025-08-28 20:22:0834岁生日遭家暴女子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