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醉酒后与好友发生口角,竟将怒气撒向路边豪车。他借着酒劲用脚恶意踢踹车身,导致车辆碳板、漆面多处受损。最终,该男子因一时冲动付出了惨痛代价。近日,普陀警方成功侦破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殷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8月30日上午,普陀公安分局长寿路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大厦保安报警,称一辆停放在胶州路上的名牌豪车被人损坏,嫌疑人还在现场。民警立即前往处置。到场后,民警见到了车主于先生和嫌疑人殷某。据保安描述,殷某当时与同事在附近聊天,因琐事发生口角。随后,殷某不顾好友劝阻,突然冲向路边豪车并抬腿踢踹。于先生当时正在附近吃早饭,接到司机电话后才得知此事,随即赶到现场。沟通过程中,民警发现殷某一身酒气,显然处于醉酒状态,便将其带回所内醒酒。
由于暂时无法确认物损金额,需等候相关部门进行专业评估,民警在对殷某进行侦查取证完毕后,将其先行释放。随后,警方聘请了物损评估中心对于先生的车辆损伤情况进行鉴定,结果显示车辆碳板、漆面多处受损,损失金额高达上万元。11月6日下午,在明确物损情况后,民警口头将殷某传唤至普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作进一步调查。
到案后,殷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据交代,殷某是某量贩式KTV酒水销售人员。案发当日7时许,殷某与同事下班后相约饮酒,直至9时才离去。一行人步行至于先生车辆旁聊天逗留。过程中,殷某与好友发生口角,为泄一时之愤,他在酒精的作用下冲向于先生的车辆,抬腿进行踢踹。所幸同行人及时将其拦下,未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失。
目前,犯罪嫌疑人殷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酒精不是违法的“挡箭牌”,情绪更不是冲动的“通行证”。请广大市民牢记:饮酒要适度,行为要自律。遇到纠纷或情绪波动时,务必冷静克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若发现他人有酒后失态、滋事苗头,也请及时劝阻或报警求助。警方将持续加大对酒后滋事、损毁财物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群众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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