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视频配文案,动动手指就能发表。如今,人人都有麦克风,信息发布触手可及。但请一定记得——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一旦无视法律、肆意妄为,甚至“按键伤人”,必将付出代价,受到法律的惩处。

今年以来,亭湖公安根据公安部“净网—2025”专项行动部署,深入推进打击网络有害信息工作,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全力净化网络空间环境。

9月,亭湖公安发现陈某某在快手平台发布多条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极端言论,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最终,陈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近日,王某在微信群和抖音平台多次发布关于亭湖某高级中学的不实信息,误导公众关注并引发热议,造成负面影响。王某已被亭湖公安依法裁决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微博、论坛、社交网站、聊天软件等网络平台传播的没有事实依据、带有攻击性或目的性的不实信息。常涉及突发事件、公共事务、名人轶事等内容,甚至颠覆常识、违背常理。谣言往往突发、传播极快,容易扰乱社会秩序。其常用手段包括偷换概念、以偏概全,令人防不胜防;部分网民的“宁信其有”心理也加速了谣言的扩散。
常见的网络谣言类型包括凭空杜撰、夸大其词、断章取义、拼凑剪接以及假戏真做。这些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
任何故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都将依法承担责任。侵害他人名誉权或商誉的,须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扰乱公共秩序,或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的,将面临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一言一行都须谨慎。面对各类“博眼球”信息,请广大网民增强辨识能力,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亭湖公安将持续对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权益、歪曲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清朗网络空间离不开每一个“指尖”的力量。让我们从自己做起:转发前多一次求证,评论时多一分理性,遇谣言多一次举报。携手努力,让谣言无处滋生。请广大网民依法上网、文明发言,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清朗、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
9月4日晚间,襄阳网警通报了一起案件。在9月3日的工作中,警方发现网民孟某某(男,47岁)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央视“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直播”的评论中,针对“九三阅兵”活动发表不当言论
2025-09-05 11:41:47男子发布诋毁九三阅兵言论被行拘孟某某,47岁,在朋友圈发布诋毁“九三阅兵”的言论,并在其他网民表达爱国情感时进行侮辱和嘲讽。因其不当言行,他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2025-09-05 13:23:29男子嘲讽表达爱国言论网民5月22日,海口市公安局再通报“汽车拖猫”意外事件,3人因造谣他人“虐猫”、网暴当事人等被行拘10日并处罚款。
2025-05-22 09:26:38“汽车拖猫”事件后续:3人造谣网暴他人被行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