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有证据材料,检察官明确熊某的身份信息系伪造,属于典型“以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形。2025年7月,资中县检察院依法向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该婚姻登记。资中县民政局研究后采纳建议,于同年9月作出撤销决定。
实际上,像张某这样的虚假婚姻登记案例并非个案。去年,资中县检察院纠正了一起34年前婚姻登记错误的案件。2024年5月,当事人杨某和李某购买二手房,交了5万元定金,但在办理房屋按揭手续时发现结婚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姓名不一致,导致按揭贷款办不下来,定金面临损失,当事人非常着急。
资中县检察院接到民政局移送的线索后,组织办案团队前往公安、民政、档案等部门调取相关材料,走访了当事人所在村社。经查,1990年当事人在乡政府办理婚姻登记时,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误用了杨某弟弟的信息进行登记。在查清事实基础上,资中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并全程跟踪督促,在最短周期内纠正了当事人的婚姻登记错误。
据了解,2012年以前,资中县婚姻登记业务由乡镇街道一级办理,受各种因素影响,以冒名顶替手段和弄虚作假方式骗取婚姻登记的情况时有发生。去年至今,资中县检察院累计办理了20余起涉虚假婚姻登记类案件。随着相关职能部门协作机制的持续深化,这类历史遗留问题正逐步得到化解,婚姻登记秩序得到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获得了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