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16刀砍死前夫潜逃26年 获刑12年 案件终审判决!男子身中16刀身亡,前妻涉嫌杀人逃亡26年的案件有了新进展。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龚某珍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朱(死者朱某某女儿)经济损失44932元。
咸宁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龚某珍提起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朱索赔1293982元。朱某某和龚某珍系重组家庭,因感情不和于1997年5月16日提交离婚登记申请。1998年3月8日,龚某珍从朱某某家搬离后,朱某某时常居住于龚某珍住处。1998年4月24日凌晨2时许,二人因龚某珍与他人有两性关系发生争吵、厮打,龚某珍持菜刀对朱某某挥砍并追砍共计16刀,未采取施救措施后逃离现场。朱某某死因系钝器多次砍击致失血性休克。
辩护人认为龚某珍无罪,称案发前朱某某对龚某珍长期存在不法侵害。案发时,朱某某掐住龚某珍脖子致其无法呼吸,龚某珍持刀挥砍属于正当防卫。此外,据法医刘良分析,朱某某符合毒鼠强中毒死亡,系服毒自杀。辩护人认为龚某珍没有法定救助义务。
法院查明,二人离婚后,为挽回感情,朱某某经常找龚某珍同居。1998年4月初,朱某某知道龚某珍和他人有两性关系后多次到她单位闹事,并持刀威胁。4月23日晚,朱某某再次到龚某珍住处,龚某珍为安抚他情绪做晚饭,并把刀藏在枕头下。24日凌晨,二人因两性关系再次争吵,朱某某对其扼颈,龚某珍拿出枕下的刀挥砍并追砍,停手后没有对朱某某施救。龚某珍拿出毒鼠强想自杀但反悔,朱某某喝下毒鼠强后中毒呕吐,最终因失血过多死亡。当天6点,龚某珍锁门逃离,开始逃亡,直到2024年8月22日在福建罗源县被抓。
1998年4月,湖北赤壁一男子被砍死在出租屋内,死者前妻龚某珍成为警方重点怀疑对象。案发后,龚某珍潜逃至多地。直到2024年8月,她在福建省罗源县被抓获,这起沉积26年的命案终于浮出水面
2025-07-30 13:07:36女子涉嫌杀害前夫潜逃26年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