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丈夫家暴致死父亲后悔劝和 以生命为代价的警示!以生命为代价的警示:家暴绝非“家务事”,零容忍才能终结悲剧

近日,陕西咸阳永寿县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案件:在离婚诉讼被驳回仅13天后,女子苗苗遭丈夫张某长期家暴后被打至昏迷,最终被扔下数十米土崖致死。这场持续9年的婚姻以最惨烈的方式揭开了家暴之恶,敲响了全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警钟。

苗苗出生于1993年,小学学历;张某比她大三岁。两人经人介绍于2015年4月27日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儿子。婚后的不到一个月,两人争吵不断,苗苗多次在社交平台上表达对婚姻的绝望:“一步走错,步步后悔”。亲戚朋友劝她好好过日子,认为夫妻吵架是正常的。
2024年,张某从外地打工回家后,家暴逐渐升级。两人吵架后,张某开始动手打人。苗苗觉得如果告诉家里,可能还是会说这是正常的。而张某在打人后道歉并保证不再犯,还说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请再给他一次机会。然而,道歉不到两个月,张某又对她施暴,这次苗苗报警,并向亲属发送受伤的照片。
心灰意冷的苗苗于2024年11月起诉离婚,但法院以“感情未破裂”为由驳回诉讼。为了自救,苗苗没有回家,在外租房居住。丈夫通过快递找到她的住处,采用暴力手段强迫她回家,差点将她掐死。后来报警才得以离开。次日,也就是2024年12月24日,张某在苗苗租住地外对其长时间殴打致昏迷,未及时送医,反而驾车兜转,最终将她扔下土崖。司法鉴定显示,苗苗系高坠致死——她并非当场死亡,而是被丈夫亲手推向绝境。
此案暴露出对家暴认知的严重误区。家暴不是“家务事”,张某多次殴打苗苗,甚至在其道歉信息中轻描淡写地说“夫妻打架床头打架床尾和”,这种将暴力合理化的观念亟待破除。家暴是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绝非家庭内部矛盾。家暴具有反复性和升级性,张某多次道歉后再度施暴,印证了家暴的循环特征。容忍只会助长暴力升级,最终可能导致致命后果。家暴受害者的困境也需重视,苗苗因孩子、经济依赖和社会压力选择隐忍,许多受害者也是如此。需要意识到,离开施暴者才是对自身和孩子真正的保护。
亲友应打破“劝和不劝离”的思维枷锁。苗苗亲属曾劝她“好好过日子”,父亲也后悔“早该让女儿离婚”。亲人应成为受害者最坚实的后盾,而非传统婚姻观念的维护者。当家人透露家暴迹象时,应优先保护其安全,支持其脱离危险环境,而非一味强调“家庭完整”。
社会需构建“零容忍”支持网络。社区、邻里、朋友应成为家暴的“干预人”,而不是和事佬。此案中,苗苗多次报警、发布伤痕照片,若周围人能更早干预,或可避免悲剧。社会需加强反家暴宣传,完善庇护所、心理咨询等救助体系,让受害者有路可退。
法院在处理涉家暴离婚案时,应重视家暴证据,破除“离婚冷静”依赖。驳回苗苗离婚诉讼时,未能充分考量其提交的家暴证据。实践中,许多法院仍过度依赖“冷静期”,忽视家暴案件的特殊性。建议对涉家暴离婚案优先立案、快速审理;将家暴证据作为感情破裂的重要依据;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核发与执行。
严惩犯罪,才能捍卫正义。苗苗家属希望判张某死刑,是对正义的强烈呼唤。张某行为已涉嫌故意杀人,其父亲和姐姐作伪证包庇,同样受到法律惩处。唯有严惩犯罪,才能震慑潜在施暴者,维护法律尊严。张某父亲“为两个孩子留条活路”的求情不应成为减刑理由。正如苗苗父母所言:“他当初都不放过我娃,我们凭啥要放过他?”孩子的未来,更需要一个公正的司法环境,而非一个杀母的父亲。
苗苗的悲剧是一个鲜活生命的逝去,更是对全社会的血泪警示。家暴不是家庭问题,是违法犯罪的问题,亲友、警方、法院都要重视才行。唯有每个人打破沉默,司法机关坚决亮剑,社会支持体系全面筑牢,才能让受害者不再独行黑暗,让施暴者无所遁形。别让“零容忍”沦为口号,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守护。女子遭丈夫家暴致死父亲后悔劝和 以生命为代价的警示!
刘某因遭遇家暴,产生了报复丈夫的想法。1995年9月3日下午,她预先准备了一把菜刀放在家中二楼床铺的枕头下,预备用于夜晚杀死丈夫。当晚,刘某带着未满周岁的女儿与丈夫同在二楼床上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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