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高管花67万买的奔驰被追尾几乎报废,对方全责保司只赔24万 理赔金额引发争议!张女士两年前花费67万多在梅赛德斯奔驰4S店购买了一辆电动车。一个月前,她在高速上遭遇严重追尾事故,车辆几乎报废,但她无责。4S店报的维修费用高达53万,而张女士今年投保金额为52万元,但对方保险公司却只愿意按市场价赔偿24万。
张女士在武汉一家公司任高管。2025年8月31日下午5点半左右,她独自驾车从河南返回武汉,在G0424京武高速黄陂区段遭遇严重追尾。对方车辆将她的车撞到了应急超车道,然后又掉头撞到护栏上。事故导致张女士的车辆前后全部面目全非,气囊爆了3个。湖北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明确,张女士无责,对方车辆负全责。
张女士提供的购车发票显示,这辆梅赛德斯奔驰EQS450+于2023年2月12日购买,通过熟人介绍从湖南某奔驰4S店购买了这辆试驾车,发票价格为675552元,并签订了试驾车转让协议。事故发生后,4S店初步评估维修费用已超出张女士在太平洋保险投保的车损险保额520410元。然而,对方保险公司(中国人保)给出的全损理赔金额仅为24万元左右,理由是“按二手车市场价评估”。
无奈之下,张女士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了代位追偿。太平洋保险工作人员解释,他们可以代位追偿,但只能在人保认可的基础上进行。如果超额赔付,后续向人保追偿时,对方不承认的部分可能无法追回。该工作人员建议张女士可向法院起诉,或寻求第三方鉴定公司鉴定车辆价值。
事故主责方的人保理赔员则回应,因为张女士的车系从4S店转让获得,并明确存在过户记录,因此她的车并非新车,而是二手车,全损理赔也仅能以二手车理赔。他强调,理赔是按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而非新车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