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雅安石棉县某高速服务区出现一名赤身裸体、行为异常的儿童,引发公众关注。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这名孩子的父亲是云南南涧县本地人,30多岁,母亲户籍在北京,40岁左右。两人均受过高等教育,但家中两个孩子都没有落户。当地多部门曾上门劝导,但这家人表示这是他们的自由和生活方式,外人无权干涉,并且拒绝配合沟通。
10月18日,南涧县“10·16”工作组发布情况通报称,公安机关已依法介入调查,初步核查未发现拐卖行为。针对孩子的健康状况、是否存在虐待行为以及监护与教育等问题,将依法依规开展调查。
幼儿本应被细心呵护,却在高速服务区赤身裸体爬行,像动物一样趴着吃饭,这一幕不仅刺痛了人们的眼睛,更冲击着公众的认知和良心。这对高学历父母以“生活方式自由”为借口,用如此野蛮荒谬的方式对待孩子,并拒绝外界干预。这种行为引发了舆论哗然:父母想要“自由”,就能剥夺孩子健康成长的基本权利吗?
网友的愤怒并非多管闲事。看到一个幼小的孩子衣不蔽体,状似“野人”,稍有常识和良知的人都难以接受。孩子的父母用“自然养育”美化自己的监管失职,用“家庭私事”为反智行为遮羞,实质上是将对孩子的监护权异化为所欲为的“绝对权力”,极其狭隘和自私。
成年人有权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但不能违背法律和公序良俗。据报道,此前孩子的母亲因衣着暴露被劝说后穿上衣服,却不给孩子穿衣服,这显然是将父母威权凌驾于孩子的人权之上,故意损害孩子的尊严和权益。
法律早已划清底线,《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明确要求家庭教育要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这家人不给两个孩子落户、不让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任其像动物般爬行进食,显然已经践踏了法律精神。
2025年10月15日,四川雅安石棉县有网友发布视频,拍到一名赤身裸体、头发蓬乱的孩子在台阶上爬行奔跑,进食方式异常,行为举止与常人差异较大。拍摄者因担心孩子被拐或受虐而报警
2025-10-18 08:06:57把孩子教成野人是否涉嫌虐待儿童四川某高速服务区,一名三岁男孩全身赤裸,四肢着地爬行,饿了就趴在地上叼食物。这对将孩子当“宠物”养的父母都是通过高考改变命运的大学毕业生。这种荒诞行为揭示了当代育儿中的隐秘问题
2025-10-19 10:17:09野人小孩当狗养是赤裸裸的虐待近日,“野人孩子”事件有了最新进展。当地警方表示,孩子和父母已在管控范围内。南涧县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透露,工作组已抵达现场,孩子目前安全,公安机关正对其父母是否涉嫌违法犯罪展开调查
2025-10-20 09:50:55野人孩子父母正被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