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湖南张家界一间民宿内发生一起令人愤怒的意外。一对来住宿的情侣带着自家宠物狗进入院内,却没有系上牵引绳,结果狗突然扑向店内饲养的一只猫,将其咬伤。更让人气愤的是,事发后这对情侣以“赶路”为由匆匆离开,留下受伤的小猫与焦急的店主。直到后来民宿老板多次联系,他们却音讯全无,甚至连警方电话也不接。
类似事件并非孤例。宠物不拴绳、咬伤他人或其他动物的案例屡屡发生,而主人“甩手不管”的做法,不仅失德,更涉嫌违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四条规定,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若未采取必要措施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若宠物在公共或经营场所伤人伤物,主人理应负全部或主要赔偿责任。
律师指出,本案中情侣未给狗系牵引绳,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饲养动物应当防止危害他人”的相关条款。更关键的是,他们在事件发生后选择逃避,不仅违背社会公德,还可能被认定为逃避民事责任。
“哪怕是动物之间的意外,也有主人的责任划分。”一位动物保护组织志愿者表示,“不栓狗绳、玩消失,其实就是对生命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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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0:18:02怀柔民宿老板讲洪灾自救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