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岁的周某骑车时被从小区内踢出的足球碰撞后摔倒受伤,最终不幸去世。周某的妻儿将踢球人、借车人及小区物业诉至法院,索赔72万余元。

一审法院判决踢球人、借车人和小区物业分别承担40%、10%和15%的赔偿责任,在扣除踢球人已支付的2万元医疗费后,三方共需赔偿46万余元。踢球人及小区物业提起上诉,但近日宁波中院公布的二审判决书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涉事三方均有过错,而周某也存在较大过错,自行承担35%的责任。周某死亡后,其妻儿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裘某、李某和物业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2万余元。
事发于去年6月17日,裘某在宁波市鄞州区某小区北门广场与6岁儿子踢球时,传球未被接住,足球滚落至小区外道路,与骑行中的周某相撞,导致周某及其乘车人李某受伤。周某随后被送往医院,诊断为脑干出血、肋骨骨折等,经过治疗后仍不幸去世。
事发道路为双向四车道,两侧分别为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小区北侧场地平时供业主活动,物业公司未干涉业主在此进行的活动方式。周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由李某所有,该车不具备脚踏功能且改变了限速装置,制动不符合要求,最高车速超过每小时25千米。此外,周某在事发时未佩戴安全头盔。
法院认为,裘某应当预见足球可能滚落至公共道路引发事故,但没有预见,这是造成周某受伤的直接原因。物业公司未尽到提示、告知义务,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李某将有安全隐患的电动车出借给周某并搭乘,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周某驾驶不符合制动要求的电动车上路、超速行驶、违法载人且未戴头盔,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较大过错。
老人被撞倒在地,路过的消防员王海涛毫不犹豫,飞奔上前施救。挺身而出,为你点赞!...
2025-05-16 14:02:24老人被撞倒在地七旬老人在雨天被轿车撞倒,双腿被压在车下。回家途中的北京海淀公安辅警陈洁见状,立刻上前与周边群众一起展开救援。众人合力将车辆抬起,成功救出老人并将其送往医院
2025-05-15 10:01:56老人横穿马路被撞倒民警急忙上前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