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造谣“村干部横行霸道”被罚 虚假信息引发网络风暴!一次普通的乡村道路会车,演变成了一场网络谣言风波。安某某因行车纠纷心生不满,将行车记录仪片段编辑成“村干部横行霸道”的视频发布到短视频平台,引发广泛关注。视频迅速传播,获得1.8万点赞、5000多条评论和500多次转发,最终以法律手段平息。
事件发生在互助县哈拉直沟乡的一段乡村道路上。当天上午10时许,安某某驾车与对向车辆相遇,双方互不相让导致争吵。情绪激动的安某某回家后,下载了行车记录仪视频,编造了吸引眼球的文字并发布。视频凭借煽动性的标题和内容,迅速引发网友围观和热议。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纷纷点赞评论,情绪化的言论不断助推视频热度。
乡政府工作人员发现该视频与事实严重不符,并已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随即报警。哈拉直沟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迅速固定证据并锁定违法行为人安某某。面对确凿证据,安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互助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项规定,依法对安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保持理性,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对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在网络空间中每个人都应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明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之一第二款也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次普通的乡村道路会车,却因当事人泄愤而引发了一场网络风波。在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安某某与对向车辆发生争执后,将行车记录仪视频剪辑成“村干部横行霸道”的谣言,在短视频平台迅速传播,最终被警方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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