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起诉医院称子宫被医生装监听器 法院驳回诉求!一名女子声称几年前在当地医院进行避孕环复查时,医生私自在其子宫内放置了“监听器”异物,并因此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9月28日,一审法院驳回了她的诉求,证据显示其子宫内并未发现“监听器”等异物,叶某自认为囊性回声即为“监听器”,缺乏事实依据。二审法院也维持了原判。
59岁的叶某来自辽宁绥中县,她称几年前在某医院进行避孕环复查过程中,被医生高某私自在其子宫内放置了“监听器”,导致她时常感到腹部不适。她表示近两年通过手机播放歌曲时发现体内存在监听器,随后将该医院起诉至绥中县人民法院,要求无偿取出“监听器”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叶某于2016年在当地某医院进行了宫内节育器取出术,之前曾做过子宫次全切手术。她自述感觉腹部不适,并于2025年1月7日在另一家医院进行彩超检查,结果显示左附件区有小囊肿,约2.7×2.4CM囊性回声,盆腔少量积液。叶某认为囊性回声是“监听器”,要求被告取出并赔偿损失。然而,根据现有证据,彩超检查结果并未显示子宫内有“监听器”等异物。叶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监听器”与被告医院的宫内节育器取出术有关。最终,一审法院驳回了叶某的诉求。
叶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认为叶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监听器”存在于其子宫内且系被告医院在实施节育器取出手术时放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叶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一名女子声称几年前在当地医院进行避孕环复查时,被医生在其子宫内私自装置了“监听器”异物,并因此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2025-09-29 23:44:43女子起诉医院称子宫被医生装"监听器"索赔法院判决59岁的叶某来自辽宁绥中县,她声称几年前在当地医院进行避孕环复查时,医生未经她同意在其子宫内装置了“监听器”。因此,她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2025-09-29 14:19:03女子称子宫被装监听器起诉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