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旨在进一步方便市民停车和充电。车站、医院、商场、学校等公共场所应配套规划和建设非机动车公共停车设施。居民住宅区也需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相关停车和充电设施。对于既有设施不足的情况,应改建或扩建,或者设置临时停放点,鼓励单位内部设施对外开放。
为了有效避免因电池老化带来的安全隐患,修订草案规定电动自行车电池超过生产日期5年的需要进行安全性评估。未通过评估的电池应当停止使用。同时,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提供废旧电池回收服务,并建立回收台账,鼓励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废旧电池。
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可能成为强制性规定。数据显示,近八成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原因为颅脑损伤,正确佩戴头盔可显著降低严重脑损伤风险。目前我国已有20多个省市明确了相关规定。修订草案将倡导性条款修改为强制性规定,要求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违反规定的,可处警告或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修订草案还明确禁止生产、销售拼装电动自行车,并对哪些行为属于违法改装、加装进行了界定。例如,禁止对电动自行车改装或加装电动机和电池等动力装置;禁止拆除或改动限速处理装置;禁止改装或加装车篷、车厢、座位、照明装置、高分贝喇叭等装置或设备。此外,草案还禁止逆行、骑车看手机等危险驾驶行为。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不得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不得浏览电子设备或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在通过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时应下车推行,未经批准不得占用道路开展竞技性、规模性骑行活动。
北京市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自6月25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2025-06-26 09:26:54北京拟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车应戴头盔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率持续攀升,各地纷纷通过地方立法规定强制要求佩戴头盔等措施以保障骑行安全。然而,国家层面的立法仍显滞后,新一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有望对此作出回应
2025-09-28 11:23:59骑乘电动自行车应戴头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7月31日发布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并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5-08-01 01:58:27中国拟出台规定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