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警车现身山姆停车场”一事引发公众关注。9月26日,广东英德市人民法院对此事进行了通报,认定两名工作人员属于公车私用,并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根据调查结果,9月18日上午,这两名工作人员从法院出发前往广州市花都区、番禺区送达法律文书。因下午还有其他任务,中午13时31分至15时35分,他们将警车停放在番禺一家商场停车场,前往商场内的山姆超市购买午餐和个人用品。用餐后,未着制服的工作人员驾驶警车离开停车场,继续工作并于当天返回单位。
网民举报的内容有合理怀疑基础:工作日里,清远牌照的法院警车出现在广州山姆超市停车场,且驾驶人员身着便服。这些情况引发了对公车私用的质疑。
警车代表司法机关的权威性和廉洁性,驾驶者应更加谨慎,维护司法人员和警察的形象。许多地方法院规定,非工作需要严禁将警车停放在营业性公共餐饮、娱乐、休闲场所。虽然山姆超市不是娱乐场所,但其会员制和网红形象容易引发过度解读,工作人员应注意避免类似情况。
两名工作人员驾车出差,中午在超市买午餐和个人用品,这是正常需求。整治不正之风要从小事抓起,但问责不应苛责。两人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在超市吃饭并购买个人物品,与一般意义上的“公车私用”有所区别,后续处理应有所不同。
两名工作人员的主要违规之处在于未按规定着装驾驶警车,违反了公务用车和警车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执纪问责要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处置原则,既要尊重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也不能一味迎合网络情绪。
整治不正之风需融入日常,公职人员特别是司法干部在驾驶警车时应有敬畏之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9月26日,广东英德市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回应部分网友和媒体反映的工作人员公车私用问题。近日,有反映称该院工作人员存在公车私用的情况。经核查,该警车确实是法院的公务用车
2025-09-28 08:42:47法院通报警车工作时间出现在山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