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微信群聊八卦被拘2日 诽谤案引发争议!杭州一名女教师因在微信群中传播不实信息诽谤他人,被台州警方行政拘留。该女教师随后将天台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赔偿经济损失和赔礼道歉。案件将于9月24日在台州市天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林女士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她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于2024年11月26日在一个名为“果冻局长群”的微信群中传播了关于某教师卖淫的不实信息,并通过微信将该信息发送给赵某某。11月28日,她又在另一个名为“仙女下凡”的微信群中传播了这一信息。这些不实信息扩散后,对被诽谤教师的名誉造成了不良影响。案发后,林女士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天台县警方调查认为,林女士的行为构成诽谤,且对该教师的工作、生活、身心健康和名誉造成较大影响,但鉴于其主动投案并如实陈述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她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对此,林女士表示不服,认为这两个微信群分别只有三个人,一个是家庭群,另一个是闺蜜群,没有主观故意,也没有传播谣言的客观行为。她认为在小范围内的闲聊具有私密性和隐蔽性,不会导致对方的社会评价降低。
2024年12月3日凌晨,天台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赶到杭州,将林女士带到就近的派出所询问情况。林女士配合警方工作,解锁手机并说明聊天经过。12月24日早上,她接到天台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邱姓民警的电话,要求她立即从杭州赶到台州天台县,到达后被告知要实施拘留。
在此事件中,林女士的两名闺蜜中,一人是在培训机构教音乐,未被拘留;另一人是天台当地的一名编制内教师,被行政拘留2日。还有一名与林女士私下微信聊天谈论此事的老师,被行政拘留4日,但因有孕在身,未被执行。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警方认为林女士的违法事实主要为将不实信息发布在两个微信群,并私发给个人,导致信息扩散并对施某某的名誉造成不良影响。林女士则认为,信息扩散的责任不应由她承担,她从未制造或散布谣言,也未在公开场合或大群发言,只是一次普通的闺蜜间聊天,警方将其归责于她是不公平的。
天台中学主要负责人表示,被谣言影响的教师在学校同事陪同下第一时间报案,此事对其情绪影响很大,学校也尽可能提供帮助。该年轻教师入职不久,平时表现不错,目前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女教师微信群聊八卦被拘2日 诽谤案引发争议!
杭州一名女教师因在三人群聊中传播不实信息诽谤他人,被台州警方行政拘留。该教师随后将天台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并赔偿经济损失及赔礼道歉。案件将于9月24日在天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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