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结伙13次强奸10名未成年女性!周某17岁开始混社会,22岁时便个人或伙同他人奸淫多名未成年少女。23岁时,他建立了一个“社团”,自封为老大,通过胁迫、引诱和欺骗手段迫使未成年女性加入所谓的“女团”,利用组织势力对成员进行强制或威慑。
从2018年底到2020年8月,周某依托“热心社团”微信群,伙同组织成员,教唆、引诱、欺骗和胁迫众多未成年人实施了9起强奸、36起寻衅滋事、34起盗窃以及多起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2人轻伤、8人轻微伤,被吸纳进入社团并遭到利用和侵害的未成年人达到百余人。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一起刑事裁定书,核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周某的判决。周某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聚众斗殴罪、强制猥亵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数罪并罚对周某决定执行死刑。宣判后,周某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周某出生于1995年7月,在犯罪时才26岁。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周某应对其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在共同犯罪中,周某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和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周某结伙13次强奸10名未成年女性,其中奸淫幼女5人、轮奸7次4人,犯罪动机卑劣,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他还组织、控制未成年人实施盗窃,属情节严重,多次寻衅滋事致多人受伤,均应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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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09:19:09男子遭遇裸聊诈骗警方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