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乘地铁起纠纷 起诉索赔1.5万 抢座引发争执!三个月前,小刘在早高峰时段乘坐上海地铁2号线。她背着装有电脑的沉重背包,计划坐一两个小时的地铁。当一名乘客在广兰路站下车时,小刘立即坐了上去,与此同时,七旬老太王阿姨也试图坐在同一位置。随后,王阿姨站起来,用上海话对小刘说了一些话,小刘认为这是在骂她。小刘担心王阿姨情绪激动,拿出手机拍摄作为证据,但被王阿姨打落,导致手部受伤并戴了一段时间护具,因此请病假十多天。
小刘称,当时王阿姨站起来后一直在用上海话说着她听不懂的话,眼神看上去很凶狠。她拿起手机拍摄,王阿姨见状就把她的手机打落了。而王阿姨则表示,自己并没有坐在对方腿上,看到小刘在旁边就起身让座。但小刘拿着手机对着她的脸拍摄,她只是将手机推开,并没有打人。双方发生了拉扯,但王阿姨坚称是小刘先抓着她的手不放。
小刘提供了事发时录制的视频。视频中王阿姨提到家里人生病,不想继续耗下去,并连声道歉。小刘要求王阿姨和她一起去报警,指责王阿姨打了她。另一段监控视频显示,地铁内非常拥挤。王阿姨一手拉着扶手,在快到广兰路站时有乘客刚起身准备下车。王阿姨和小刘都坐向空出的位置,但王阿姨迅速站了起来。小刘拿起手机对着王阿姨,王阿姨顺势挥向小刘,双方发生拉扯,直到下一站金科路站才分开。
地铁工作人员赶来将两人拉开,并分别谈话。小刘告诉工作人员自己被王阿姨用手机和手打伤,额头等部位疼痛。警方调查后告知小刘,王阿姨在上海2号线广兰路站开往金科路站的列车车厢内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王阿姨也表示,自己并未打人,且在派出所觉得委屈还哭了。
小刘后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王阿姨赔偿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约1.5万元。她因外力作用致头面部、右上肢、胸壁等多处外伤,短期内无法正常上班,医院出具了17天的病假证明。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将开庭。王阿姨表示,此事影响了她的生活,她会应诉。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纠纷案。一名女子在用餐结束后走出餐厅时,因低头看手机不慎摔倒,向餐厅索赔超过6万元。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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