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该公司长期开展无商业实质的笔记本电脑等“空转”“走单”业务,大幅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拟对相关责任主体罚款1.6亿元,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罚款700万元。
*ST高鸿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如最终被处罚决定确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ST高鸿在公告中披露了财务造假详情,公司通过参与、组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2015年至2021年,*ST高鸿通过其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与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江庆组织的笔记本电脑“空转”“走单”业务。这些交易虽然形成了完整的资金、合同和物流单据闭环,但实际上并无真实的货物交付,属于典型的无商业实质交易。
2018年和2020年,*ST高鸿又通过其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高鸿恒昌科技有限公司开展IT系统等产品的虚假贸易业务,导致公司2018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96亿元和308.19万元,分别虚增营业成本1.86亿元和0元;分别虚增利润总额977.69万元和308.19万元。
2022年和2023年,*ST高鸿及其子公司高鸿数据、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高鸿鼎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服务器、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导致公司2022年和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7.35亿元和3.94亿元,分别虚增营业成本7.32亿元和3.86亿元;分别虚增利润总额370.74万元和788.21万元。
*ST高鸿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总计虚增营业收入高达198.7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7622.59万元。此外,*ST高鸿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高鸿股份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2018年至2020年虚假业务收入和利润的数据。2021年4月,证监会批准高鸿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募集资金总额为12.50亿元。高鸿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构成欺诈发行。
*ST高鸿于1998年6月上市,至今在A股市场已经走过了27个年头。截至今日收盘,该股股价为2.21元/股,总市值为25.59亿元。
8月8日收盘后,*ST高鸿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连续多年财务造假,情节严重。同日晚间,证监会宣布对*ST高鸿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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