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对新人按当地习俗举行婚礼两个月后,男方因意外去世。为缔结这段婚姻关系,男方父母向女方支付了26.6万元彩礼并购买了“三金”。事后,新郎父母起诉新娘要求返还部分彩礼。一审法院判决新娘返还12万元彩礼,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郭某与牛某是自由恋爱,2023年9月开始同居生活,同年12月牛某怀孕。2024年3月,双方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2024年5月15日,郭某因意外死亡。2024年6月底,牛某自行前往医院终止妊娠。
郭某父母表示,郭某意外去世后,经双方父母和媒人共同劝说,牛某曾愿意将孩子留下,但之后在男方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终止妊娠。事后,男方父母向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牛某返还彩礼15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郭某与牛某虽按照农村风俗举行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男方父母要求返还彩礼符合法律规定。考虑到郭某与牛某从2023年9月同居至2024年5月,牛某于2023年12月怀孕并在郭某身故后终止妊娠,怀孕及终止妊娠对女方身心均有影响,可适当减轻牛某的返还责任。结合郭某生前与牛某共同生活的时间、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牛某陪嫁物品价值以及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合理费用支出等因素,一审法院酌定牛某返还男方父母彩礼12万元。
牛某提起上诉,河南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婚礼请柬已经发出,但新郎却在仪式前夕突然悔婚。海南一对准新人因琐事闹崩,男方以“父母包办、缺乏感情”为由要求女方返还6.2万元彩礼。女方起初同意退钱,但在退还1万元后反悔,声称彩礼已用于婚礼开销和还债
2025-08-05 11:45:02新郎悔婚法院判女方退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