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份协议中提到,宗馥莉承诺将以建浩创投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账户内的资产权益为“宗家三兄妹”设立三个信托,初始规模为每个信托7亿美元,总金额为21亿美元。信托预计以PTC模式过渡到专业受托人阶段,在过渡阶段,宗馥莉担任受托人的股东。信托过渡期结束后,宗馥莉不再参与信托管理,全部由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管理。初始信托财产完整交付之后,宗馥莉解除其责任。
在宗馥莉一方的辩驳中,并未质疑信托设立的真实性,双方争议集中在信托资产范围、受托人权限及设立进度等方面。宗馥莉认为信托资产仅为“固定本金的利息”,而非本金本身。她作为“受托人的股东”,对信托文件条款有发言权。其与原告就文件草案条款的讨论是真诚的,并未故意拖延。然而,2024年12月14日发送的邮件中,律师表示宗馥莉并不认同手写文件的有效性,宗馥莉将继续以适当的速度设立离岸信托基金。
娃哈哈集团创始人宗庆后的遗产纠纷迎来最新进展。香港高等法院宣布裁决决定,宗馥莉暂不得挪用香港汇丰账户资产
2025-08-03 13:07:02宗庆后手写信托指示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