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香港高等法院就“宗家三兄妹”与娃哈哈现任董事长宗庆后之女宗馥莉在香港的诉讼案件做出判决。法院批准了三位原告申请的临时禁令,要求被告宗馥莉和“建浩创投有限公司”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诉讼有处理结果前,不得提取或抵押“建浩创投有限公司”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的资产。
建浩创投有限公司为本案的第二被告,自2024年2月2日起,宗馥莉成为该公司唯一股东及唯一董事。该公司在香港持有多种资产,其中存放于汇丰银行账户中的17.99亿美元资产是“宗家三兄妹”申请保全的核心资产。
判决书中提到一份宗继昌提交的无日期的手写文件,原告称该文件是宗庆后于2024年1月下旬亲笔书写给郭虹的。文件中,宗庆后指示郭虹准备去香港为三人办理信托,在汇丰银行设立每人七亿美金的信托,并注明该信托长期不动,仅能收取利息使用。
天眼查APP显示,郭虹曾担任沈阳娃哈哈荣泰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宏胜恒枫食品有限公司的监事,分别在2024年6月和2025年1月退出上述两家公司。
判决书还展示了一份委托书,内容涉及宗庆后与宗馥莉就运用建浩创投有限公司存放于汇丰银行账户中的17.99亿美元资产设立境外信托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根据协议,宗庆后委托宗馥莉设立三个境外信托:信托A以宗继昌及其子女作为受益人;信托B以宗婕莉及其子女作为受益人;信托C以宗继盛及其子女作为受益人。这些信托受益人不包括其配偶,且信托为不动本信托,即信托资产继续在香港汇丰银行进行固定收益投资,只就利息收益进行分配,任何人士不得主张动用信托财产本金向受益人作分配。
娃哈哈集团创始人宗庆后的遗产纠纷迎来最新进展。香港高等法院宣布裁决决定,宗馥莉暂不得挪用香港汇丰账户资产
2025-08-03 13:07:02宗庆后手写信托指示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