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市民在银行存款35万取款时余额为0”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原来,银行发现该市民为连带保证人后擅自扣划其存款用于偿还担保债务。
事情要从2013年说起。当年,江苏的康某曾为赵某向银行的2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赵某到期未还款,银行起诉后虽获生效判决,但未执行到位。2024年,康某在该银行存入35万元(定期存款,拟用于儿子结婚),银行发现后擅自扣划该笔存款以偿还担保债务,导致该账户清零。
康某认为银行擅自且超额扣划,遂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超额划扣部分9万余元,并赔偿35万元定期到期利息。法院审理认为,银行与康某存在存款合同关系,银行负有保障储蓄安全的义务,其越过司法程序擅自扣划行为违法。最终判决银行退还康某超额扣划的9万余元,并赔偿其到期利息3000余元。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认为银行违法了,有人质疑为什么没有账户密码也能扣划,有人则提醒不要随便为别人担保。那么,银行是否有权未经司法程序擅自扣划保证人的存款?银行擅自扣划行为是否构成违约或侵权?会有何法律后果?保证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银行作为债权人无权未经司法程序擅自扣划保证人的存款。从法律关系看,银行与保证人之间存在双重法律关系:一是存款合同关系,二是保证担保关系。在存款合同关系中,银行负有的核心义务是保障存款安全并按约定向储户支付本息。根据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使保证人同时是债务人的连带责任人,银行也不能直接通过扣划存款实现债权,因为保证担保关系的履行需遵循法定程序。
7月29日,南通如东市民康某发现自己存到银行的35万元在取钱时账户已被清零,最终闹上了法庭。原来,康某在2013年曾为赵某向银行借款20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2025-07-30 11:56:18储户在银行存35万取款时被清零了三年前,福建储户黄元存了100万元,当时存款利率为3.5%,三年利息能买一辆车。如今存款利率降至1.3%,同样的本金三年利息只能加三年油。百万存款三年利息从10.5万元缩水至3.9万元
2025-05-26 11:00:49百万存款3年利息从107月29日,江苏南通如东市民康某发现原本为儿子结婚存入银行的35万元存款突然被清零,随后将此事诉诸法庭。原来,康某在2013年曾为赵某向银行借款20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2025-07-31 10:00:24储户在银行存35万元取款时被清零法院判决银行违法7月29日,南通如东市民康某发现自己存到银行的35万元在取款时账户已被清零,最终闹上了法庭。原来,康某曾在2013年为赵某向银行借款20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2025-07-30 10:45:12银行存了35万取款时被清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