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虎”何文忠被判死缓 反腐零容忍信号。2025年7月21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何文忠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何文忠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巨额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2.89亿余元,最终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一判决体现了国家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向社会传递了坚决打击“靠军工吃军工”腐败现象的强烈信号。
何文忠的犯罪行为并非孤立事件,而是长期在军工领域内潜伏的腐败链条的一部分。自2006年至2023年,他在担任多个关键职务期间,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累计金额高达2.89亿余元。这一数额巨大,反映出其在军工系统内长期积累的权力和资源。
在庭审中,何文忠表现出一定的悔罪态度,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承认自己在任职期间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此外,他还因重大立功表现被判处死缓而非死刑立即执行。尽管如此,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多项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深远。
从法律角度来看,此次判决引发了关于“终身监禁”制度的讨论。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对于特重大贪污、受贿犯罪的死缓犯,可以判处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有学者指出,终身监禁作为一种特殊的刑罚措施,其适用对象应严格限定,不应轻易扩大到所有严重犯罪。此外,也有观点认为,终身监禁并非死刑的替代措施,而应作为死刑缓期执行的一种法律后果。如何在实践中合理适用终身监禁制度,确保其既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又不违背刑法的基本精神,仍是当前司法实践中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7月21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何文忠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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