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爱庆的受贿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爱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因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最终决定数罪并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爱庆受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将被没收并上缴国库。
7月8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勇受贿一案
2025-07-09 10:53:42贪25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陕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韩勇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2025-05-19 17:27:49贪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