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一家餐馆因老板张女士发布“蛤蟆汤”菜品视频,拟被罚款45万元,引发广泛关注。7月14日早上7时许,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多名工作人员上门,向张女士送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她签字。张女士拒绝在这份落款时间为5月12日的文件上签字。最终,在餐馆所在社区居委会人员见证下,市监局工作人员完成了“拒签送达回证记录”。事后,张女士的代理律师龚华质疑市监局送达的这份决定书迟到了两个多月,涉嫌程序违法。
当天下午,张女士的委托人王先生与代理律师前往兰山区市监局沟通,要求确认当日送达的《不予处罚决定书》无效,并撤销这一行政处罚案件,但未获实质性进展。据兰山区融媒体中心发布的情况通报,兰山区联合调查组正就该案执法行为开展进一步调查。
今年2月,张女士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了店内菜品“蛤蟆汤”的视频。3月22日,她接到兰山区市场监管部门电话,告知该视频因涉嫌非法广告被举报,需配合调查。张女士表示会在一周内前往接受调查,并删除了视频。她认为自己只是分享美食,并没有打广告,且所谓“蛤蟆汤”实际是当地一道特色菜,食材是牛蛙而非国家保护动物中华蟾蜍。然而,3月24日,一份《行政处罚告知书》塞进了她的饭店门缝,称餐馆涉嫌发布法律禁止的广告行为,拟从重处罚45万元。张女士表示从未拒绝配合调查,其代理律师指出市监局未现场调查取证,两天内即作出拟处罚决定,涉嫌违反《行政处罚法》。
3月28日,张女士提交了《陈述申辩书》和《听证申请书》,主张发布的视频并非广告、不存在违法行为。此后三个多月里,兰山区市监局既未撤销告知书,也未作出最终处罚决定。这段时间张女士无心经营,饭店生意一落千丈,无奈之下于7月4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7月10日法院立案审核通过。
山东省临沂市联合调查组于7月15日发布通报,针对兰山区一家饭店因发布菜品视频而被高额处罚一事进行了提级调查。该调查组由市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并邀请了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
2025-07-15 11:41:41临沂通报餐馆发菜品被拟罚45万山东临沂市的黄兰怎么也没想到,自己随手拍摄的一段菜品视频竟被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违法广告”,并收到了拟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2025-07-11 18:47:44随手拍被拟罚45万饭店老板发声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对于网传当地一饭店因拍摄发布菜品视频被认定为“违法广告”并面临高额处罚的事件,相关部门已于5月12日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
2025-07-14 13:18:59饭店菜品视频被定为违法广告拟罚4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