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网传兰山区一饭店因拍摄发布菜品视频被认定为“违法广告”,面临高额处罚。兰山区对此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初步调查显示,2025年2月15日,当事人在网络发布了使用国家禁止食用的动物蛤蟆(中华蟾蜍)加工菜品的视频。3月17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并于3月24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3月27日,当事人向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了陈述申辩相关资料,并主动删除了相关视频。5月12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综合具体事实和危害程度,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目前,联合调查组正对该案执法行为开展进一步调查。
此前,山东临沂的张女士反映,她因随手拍摄的一段短视频,被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涉嫌违反广告法”,且拒绝配合调查,被罚款45万元。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对于网传当地一饭店因拍摄发布菜品视频被认定为“违法广告”并面临高额处罚的事件,相关部门已于5月12日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
2025-07-14 13:18:59饭店菜品视频被定为违法广告拟罚45万7月11日,山东临沂兰山区一家饭店因拍摄并发布菜品视频被认定为“违法广告”,面临45万元的高额处罚。随后,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了这一行政执法行为
2025-07-30 00:09:37官方通报饭店发菜品视频被罚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针对网传当地一饭店因拍摄发布菜品视频被认定为“违法广告”并面临高额处罚的事件,相关部门已于5月12日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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