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被告湖北大学作为事发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被告王某刚的侵权行为与被告湖北大学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两个因素结合在一起,造成了王某平死亡后果的发生,被告湖北大学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被告王某刚没有能力承担赔偿责任,故原告的损失应由被告湖北大学承担,被告湖北大学有权向被告王某刚追偿。
法院认定原告王某平家属损失为1072806.33元,由被告湖北大学对此承担全部补充责任。不过,6月17日,湖北大学也提起了上诉。
此外,法院认定武昌公安分局站前警务站民警及时将被告王某刚送至武昌救助站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过错。郑州市救助管理站也不承担侵权责任。
事发前被害副教授还在给学生改论文
“我放弃了我的事业,以他为中心,他就是我的全部。”敖女士对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说,在她的记忆里,丈夫一直是忙碌的。
图为王某平生前的证件照
“事发当天上午11点47分,敖女士下楼打针买菜;下午1点47分,丈夫下楼去打针。2点07分,丈夫编制的程序仍在运行……”敖女士告诉记者,当时丈夫正在帮一名学生修改论文,这篇论文要拿出去发表。头一天晚上,因为相关的运行数据不太理想,丈夫发现学生的论文数据统计有问题,于是连夜动手给学生修改。
当天上午丈夫去学校回来后,又扑在工作上。“他说要赶紧编程,因为他的电脑一直在运行。看一下数据后,要赶紧把这个程序编好了,让它继续运行,等打完针再回来看。”敖女士说。
回忆往昔,敖女士哭出了声。她告诉记者,她和丈夫均来自湖北较偏远的农村,丈夫高她一级,两人在大学相识相恋,并于1995年元月结婚。敖女士说,当时老师建议自己和丈夫一起去深造,因为刚工作没有更多的钱,自己放弃了学业,为支持丈夫的硕博连读,一个人养孩子带孩子,把家维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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