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藤县一名女子在丈夫出轨同居的屋内安装了摄像头,拍下隐私视频后曝光,第三者向其索赔3.2万元。
2023年8月,藤县的王月在与情人胡铭同居的出租屋中发现了一个摄像头,存储卡内存有他们被拍下的生活隐私视频文件。这些视频内容已同步至网络服务器并有数次观看记录。王月惊慌不已,因为这个摄像头是胡铭的妻子黎茜及其姐弟安装的。
同年9月至10月,黎茜多次在自己的社交平台账户及朋友圈公开了王月的肖像、生活照、隐私照和视频。王月报警后,警方要求黎茜删除相关信息,但黎茜拒绝。王月随后将黎茜及其姐弟黎力、黎钰告上藤县人民法院,要求停止侵害其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并删除发布至社交平台和朋友圈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销毁通过摄像头获取的影像资料,公开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及律师费1.2万元。
藤县法院审理认为,王月明知胡铭有家庭仍与其交往并发展成不正当关系,侵害了黎茜的配偶权,违背公序良俗,败坏社会风气,本身存在过错。法院指出,黎茜作为合法妻子,想要制止丈夫的不忠行为可以理解,但她安装监控录像偷拍王月与胡铭的同居生活,并发布至社交平台,擅自公开王月的隐私生活,侵犯了王月的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尽管黎茜的行为出于维护自身权益,但超出法律赋予的必要界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法院认为王月的行为有悖公序良俗,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黎茜及其家人虽有不当行为,但王月有错在先,且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精神遭受严重损害。因此,法院判决黎茜立即删除发布至社交平台的不当内容及影像资料,但驳回了王月要求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一起涉及出轨的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广西政法委微信公众号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黎女士发现丈夫出轨后,在丈夫与第三者同居的出租屋内安装了摄像头,获取了两人的隐私图片和视频,并将其发布在短视频平台及微信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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