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上班时倒在小区去世 家属称其生前工作辛苦!近日,枣庄外卖员袁先生在出门上班时突然倒地,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去世。此事引起了广泛关注。
5月12日,台儿庄外卖站点负责人苗先生表示,目前此事已经在走法律程序。
袁先生的妻子周女士称,袁先生今年47岁,已经跑了5年外卖。事发当天早上8点40分左右,袁先生出门上班,出小区后又折返回来,最终倒在楼下。小区里的热心人帮忙拨打了120,但袁先生经抢救无效去世。袁先生身高约1.77米,体重170多斤,平时不抽烟不喝酒,没有基础病。据周女士了解,袁先生生前每月都要交260元的保险费,但目前站点既没有提供合同,也没有出示保险单。
周女士提供的出勤记录显示,5月1日至5月3日,袁先生每天的在线时长均超过11小时,其中5月3日完成了70单。
台儿庄站点负责人苗先生表示,袁先生是该站点的“兼职骑手”。他认为争议点在于袁先生身体出状况时没在跑单,而是在自己的小区里。目前已经在走法律程序。相关合同、保险等信息不便透露。苗先生还提到袁先生还有一个正式单位,但周女士否认了这一说法。
周女士表示,家属已经联系律师,准备提起诉讼。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是否可以认定工伤需区分外卖员和公司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若外卖员是专送骑手,通常与站点经营方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是兼职类型,通常与平台和站点经营者都没有劳动关系。判断劳动关系不能仅依据用工形式,还需看是否存在支配性的劳动管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袁先生是因这类事故在上班路上去世,则可认定为工伤。另外,若能证明袁先生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外卖员在上班路上去世,能否认定工伤的关键在于外卖站点与外卖员之间是否具有从属性。如果认定外卖员与站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一般情况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家属若想认定工伤,需要先认定外卖员与站点或平台存在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在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工伤认定和赔偿。平台每月扣除260元保险费,说明存在保险合同关系。家属有权要求站点或平台提供保险单,以确定保险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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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 05:15:48小区高空坠刀砸伤外卖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