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一位IP地址为上海的女子发帖称,在乘坐滴滴网约车时被聋哑司机偷拍,并将视频上传至某短视频平台。该视频在另一平台获得大量点赞后,被她的熟人发现并告知她。
女子在帖子中提到,乘车时知道司机是聋哑人,还打赏了10元钱。但司机在车内除了滴滴公司的监控外,还私自安装了一个360度的监控设备,拍摄了许多女乘客的视频,并配以低俗标题吸引眼球。据女子所述,该司机在某平台上发布了两百多条关于女乘客的监控视频。
女子联系了滴滴客服,客服让司机删除了与她相关的视频,但司机只删除了置顶的一条,其他视频并未删除。5月10日,女子表示司机曾偷拍过两百多个女生的视频。记者查询网传该司机个人账号,发现其已清空全部内容。
滴滴客服表示,车内录音录像是平台安装的,司机不允许私自安装录像设备。不论是拍照还是录像,未经允许都是侵权行为。滴滴客服表示会核实此事,如果属实将严肃处理。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虽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未明确禁止网约车安装监控设备,但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循合法、合理、必要的原则,不能侵犯乘客隐私等合法权益。本案中,司机私自安装摄像头窥探乘客隐私,并将监控视频用于非法目的,泄露乘客个人信息,这种行为违法。司机侵犯了女乘客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根据《民法典》,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如果司机涉及大量偷拍视频,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女子因此遭受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可要求司机和滴滴平台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新京报讯 5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
2025-05-11 18:36:59偷拍大量女乘客的聋哑司机被行拘残障人士身份不是重点,违法行为才是关键。法律面前,任何人身上都没有“滤镜”和“保护色”。5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网约车司机王某因偷拍和散布他人隐私被行政拘留
2025-05-11 22:20:15偷拍女乘客的聋哑司机被行拘残障人士身份不是重点,违法行为才是关键。法律面前,任何人身上都没有“滤镜”和“保护色”。5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网约车司机王某因偷拍和散布他人隐私被行政拘留
2025-05-13 11:20:33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