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一位上海的女子在网上发帖称自己乘坐滴滴网约车时被聋哑司机偷拍,并将视频上传至某短视频平台。该视频被转载后获得了大量点赞,女子得知此事后感到震惊。她在帖子中提到,乘车时知道司机是聋哑人,还曾打赏10元。然而,司机在车内除了滴滴公司的监控外,还私自安装了一个360度的摄像头,拍摄了很多女乘客的视频并配以低俗标题吸引关注。女子联系了滴滴客服,客服要求司机删除与她相关的视频,但司机只删除了一条置顶视频,其他视频并未删除。
5月10日,女子表示司机偷拍过两百多个女生的视频。记者查询发现,该司机已清空个人账号内容。滴滴客服回应称,车内录音录像是平台安装的,司机不允许私自安装录像设备,这种行为属于侵权。客服表示会核实此事,如果属实将严肃处理。
知名律师付建认为,虽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未明确禁止网约车安装监控设备,但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循合法、合理、必要的原则,不能侵犯乘客隐私等合法权益。本案中,司机私自安装摄像头窥探乘客隐私并将视频用于非法目的,侵犯了乘客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根据《民法典》,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未经同意拍摄并公开他人肖像的行为构成侵权。若司机涉及大量偷拍视频,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可处拘留和罚款。女子因此遭受精神损害的,还可要求司机和滴滴平台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建议,如果确定被偷拍,应勇敢维权,及时固定证据。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报警,避免打草惊蛇,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孝权进一步建议,当事人要冷静理性,观察对方举动,收集基础证据。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偷拍,需真诚道歉,尊重对方。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邹林杉律师提醒,在公共场合怀疑被偷拍时,可以先要求对方停止拍摄,协商解决;确信被偷拍应及时报警,并注意偷拍者的异常行为。
残障人士身份不是重点,违法行为才是关键。法律面前,任何人身上都没有“滤镜”和“保护色”。5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网约车司机王某因偷拍和散布他人隐私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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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1:20:33媒体新京报讯 5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
2025-05-11 18:36:59偷拍大量女乘客的聋哑司机被行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