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2日,在上海市沪嘉高速-嘉闵高架联络线新建工程施工2标项目内,上海绿地建筑钢结构有限公司进行匝道小箱梁吊装作业时,一台履带起重机主臂倒伏侵入轨道交通11号线区间,导致运营的轨道交通11号线一列车车头局部受损并紧急制停。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831万元。
经调查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因违反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组织作业而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发生经过如下:2024年12月22日上午7时30分左右,绿地钢构公司组织NWK21-B1小箱梁吊装作业,乔祥荣在地面指挥,李纪承和杨俊强分别操作260t、320t履带起重机进行吊装作业。7时55分14秒,260t履带起重机向轨道交通11号线方向倾斜倒伏,起重臂中上部横跨轨道上方。7时55分39秒,由南翔站下行驶来的1173号列车(速度91.2公里/小时)车头上部与横跨于轨道上方的260t履带起重机起重臂发生撞击,起重臂被撞回落现场。
事发时,列车通过弯道地段,司机突然发现前方接触网上有异物,立即按规定拉手柄采取快速制动,1173号列车与起重臂发生撞击,自动触发列车紧急制动,19秒后列车迫停于陈翔公路下行站外。调度员通过ATS(列车自动运行监控系统)发现事故列车处于EB(紧急制动)状态,随即联系司机了解情况,通过ATS设置扣车及轨道关闭;控制中心要求陈翔公路站值班员确认站内/区间线路、失电等现场情况;轨道交通网络运营调度指挥中心先后启动五级、四级预警,同步启动轨道交通蓝色预警并采取后续应急处置措施。
事故直接原因是小箱梁吊装作业起重机选型、机位与方案不一致,双机抬吊作业过程中协同性差,260t履带起重机水平度超标、超载,在执行回转、行走等动作时未采取有效限制各种不均衡措施,产生超出设计标准和设备实际承载能力的侧向力,造成260t履带起重机回转平台立板断裂、起重臂侧向倒伏。具体原因包括: - 吊装作业两台起重机机位及260t履带起重机选型与方案不一致。 - 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未严格做到协调同步。 - 260t履带起重机存在水平度超标、超载情况。
12月22日8时许,上海地铁11号线马陆至武威路站区间,由于外部一施工工地履带吊车倒塌侵入,造成地铁线路设备和一列正常运行的地铁局部受损,未造成人员伤亡。
2024-12-23 08:51:23上海地铁11号线遭吊车侵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