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网络文学作家李鑫(笔名:“龙璇”)因作品涉黄,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二审刑期由10年改判为4年。该案在一审判决后因量刑问题引发社会讨论。二审后,李鑫的妻子表示,李鑫认罪认罚,不会申诉。
近年来,因网文涉黄作者获刑的案件还包括耽美作者“天一案”和“深海先生案”,这两起案件分别于2018年和2019年经历一审,目前均在二审阶段,结果未知。多名法学界人士认为,这些案件背后的共性问题——犯罪金额标准是否陈旧,淫秽物品认定标准、由谁认定,仍有厘清的必要。
2022年9月,业余从事网络文学创作的作家李鑫被安徽省淮北市办案机关从其河南南阳家中带走,以其创作小说的行为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事立案,羁押于看守所,同时期被带走的还有多名网文界知名作家。根据司法文书,李鑫是案涉三部作品《六朝清羽记》《六朝云龙吟》《六朝燕歌行》的第一作者。这些小说为历史穿越题材,讲述了两位男主角穿越到中国六个历史朝代,并参与历史大事件的经历,其中掺杂两性露骨描写。
案涉小说分别于2009年8月、2012年3月、2021年5月在中国台湾出版,实体书在台湾市场销售,电子版本在境外电子书网站上架销售。据出版信息,案涉作品分级为“限制级”,适应对象为“成人”。我国境内网友可通过登录案涉论坛网站,以充值金钱的方式阅读案涉小说。李鑫的犯罪金额为30万余元,系上述作品的稿费分成。
2023年11月,李鑫因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6万元。李鑫提出上诉,2025年3月,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罪名不变,将刑期改判为4年,并处罚金31万元。量刑减轻的原因是李鑫在共同犯罪中从一审认定的“主犯”,在二审判决中被认定为“从犯”——“仅负责写作淫秽小说,起次要、辅助作用”。
河南南阳网络文学作家李鑫(笔名:“龙璇”)因作品涉黄,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二审刑期由10年改判为4年。该案一审判决后曾因量刑问题引发社会讨论。李鑫的妻子表示,李鑫认罪认罚,不会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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