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3年提40余起诉讼!去年3月,潘某花费上万元购买了假冒的“五粮液”和“青花郎”各一箱,并提起诉讼要求店方“退一赔十”,索赔金额超过10万元。经法院审查,潘某近三年在重庆不同区县多次购买高档白酒,并提起40余起类似诉讼,累计索赔金额近500万元,其行为超出了普通消费者正常的投诉举报范畴,被确认为职业打假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知假买假”者有权主张“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但赔偿基数应以“合理生活消费需要”为限。一审法院判决店家退还购酒款10860元,并酌情按两种酒各一瓶作为赔偿基数,赔偿18100元。
潘某对一审判决不满并提起上诉。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潘某上诉,维持原判。
潘某家住重庆铜梁区,他在去年3月前往潼南区某名酒茶商店购买了“五粮液”和“青花郎”各一箱(每箱6瓶)及10条中华牌香烟。“五粮液”每瓶售价930元,“青花郎”每瓶售价880元,中华牌香烟每条410元。付款后,店方出具了收款收据,并加盖了某商贸公司的公章和沈某的私章,详细列明了白酒品名、数量、金额及生产日期等信息。
次日,潘某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称所购白酒为假酒,要求“退一赔三”。但某商贸公司认为白酒包装箱有拆封迹象,怀疑潘某调包打假。市场监管部门调解未果后终止了调解程序。
随后,潘某将某商贸公司、沈某及潼南某食品经营部诉至法院。在一审审理中,沈某注销了某商贸公司,法院不再将其列为被告。潘某提交了案涉白酒及外包装照片,显示外包装上的信息与收据一致。沈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白酒来源合法。法院邀请生产企业现场辨认,确认这些白酒为假冒产品。
去年3月,潘某花费上万元购买了假冒的“五粮液”和“青花郎”各一箱后,提起诉讼要求店方“退一赔十”,索赔金额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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