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麻醉手术的常用药物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因三家企业合谋垄断市场,价格暴涨最高超过20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汇信医药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总计罚款2.23亿元。
2024年4月30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调查显示,这三家医药企业在涉案期间合谋推高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销售价格,涨幅达11至21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他们还分割了国内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的销售市场,维持各自市场份额稳定,排除和限制了市场公平竞争。依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这三家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222,997,766.22元;对达成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然人,处罚款500,000元。此案是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回应民生关切,依法查办的重大典型案件,彰显了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护佑民生福祉、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
在处理案件时,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没收涉案企业违法所得的同时,对在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牵头组织企业,按上一年度销售额10%幅度顶格从重处罚。同时,考虑到主动报告重要证据等情况,接受其宽大申请,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这是2022年《反垄断法》增加垄断协议“个人责任”条款后,首次对自然人追究达成垄断协议的个人责任,有助于压实经营者及其管理人员的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是一种常用的易逆性抗胆碱酯酶药物,主要用于手术结束时非去极化肌肉松弛药的残留阻滞拮抗,也是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推荐用药之一。该药物于2016年被纳入国家首批急抢救示范药目录,属于国家基本药物和医保甲类药品。尽管是一款上市多年的老药,但由于全麻手术数量持续增长,尤其是肌松拮抗剂市场需求迅速扩大,其临床使用量快速上升。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汇信医药有限公司的横向垄断协议案作出行政处罚。2024年4月30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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