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此次中石油事件,最直接的因素可能与4亿美元债务有关。据彭博社报道,2024年3月,中石油向尼日尔军政府提供了4亿美元的预付款形式贷款,用于尼日尔的原油输送,以帮助其偿还债务。如今一年期限已至,尼日尔军政府无力偿还中石油贷款,没有寻求延期还款,反而以所谓“公平”的借口,企图通过强硬手段解决问题。
董秀成表示,尼日尔打着资源主权和经营公平的旗号,更多是做给国内民众看的,以获得民众对其政权合法性的认同。对于尼日尔这种贫穷落后的国家,油气资源对其经济和社会发展至关重要。所以军政府会强调外资企业的薪酬与职位方面的公平,包括同工同酬、尽可能聘用本土化员工、管理层中有一定比例的当地人等,以获取民众的支持。实际上,世界上许多资源国都有类似的法律要求,相信中石油作为长期实施国际化的国际能源公司,重视依法经营,不会触及当地法律。
在他看来,尼日尔此次的做法较为激进,本质上反映出政府运转面临资金短缺困境,期望中石油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无论是实施罚款还是开展查处行动,目的都是获取资金,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勒索。尼日尔理应明白,中石油帮助其开采油气资源,是一种双赢的商业行为,大大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而非掠夺其油气资源。从商业实践上,中石油在海外开采的油气并非必然销往中国,而是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买卖的市场行为,可以出口到其他国家,也可以在当地销售。
近年来,中企在非投资面临当地政权更迭频繁、西方势力干预及资源民族主义抬头的复合风险。本次事件既展现了中国通过技术输出助力非洲工业化的长期努力,也警示海外投资需从“规模扩张”转向“深度融入”,构建法律防护、本地化运营与地缘风险应对的综合体系。企业在海外投资时要有风险意识,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防控体系,做好风险评估,提前做好风险应急预案。此外,在合作模式与合作方式上,需要更加灵活和创新。企业出海投资要更加重视对东道国法律法规的全面掌握,把控政策脉动,增加运营透明度,加强舆论宣传推广,并在当地多开展公益事业,以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