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指南。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自2025年2月26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指汇总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再减去减免税额及已预缴税额,确定该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并在法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结清税款。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免税额-已预缴税额
纳税人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汇算清缴开始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部分情形下,如汇算清缴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规定金额、已预缴税额与实际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退税等情况,无需办理汇算清缴。而当已预缴税额大于实际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时,则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前应确认联系电话、银行账户等信息的有效性,并通过个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扣缴义务人查阅确认综合所得、相关扣除、已缴税额等信息。同时,可以填报或补充多项扣除项目,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此外,纳税人还应确保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规定条件。
2024年度个税汇算时间是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
2025-02-28 09:08:292024年综合所得个税汇算明起办理